告
廣
怎麼管?
可疑廣告肆虐 現有法律舉證困難
面對社群平台上鋪天蓋地而來的各種可疑廣告,究竟有沒有法律能夠在某些真詐騙廣告得逞前遏止?
答案是:有,但執行上有難度。
在任何平台上投放廣告,只要廣告符合某些前提,就可依《公平交易法》(以下簡稱《公平法》)將其下架。
律師方瑋晨表示,《公平法》主要管制的是事業,包含公司、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或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,能不能進入《公平法》的管制範圍,這是第一個前提。
如果第一前提符合,將會進入重頭戲:
「這些廣告究竟有沒有問題?」
也就是,有無違反不實廣告。
根據《公平法》第 21 條規定, 只要廣告符合「虛偽不實」和「引人錯誤」兩大法律要件,即為不實廣告。
違反「不實廣告」,需要滿足兩大法律要件,並經過嚴謹調查,才可成立。
資料來源/《公平交易法》製圖/李海琪
以社群平台上常見的賽事分析廣告為例,內容通常呈現一位人士秀現金、開豪車,宣稱加入群組,年收百萬。針對此例,方瑋晨回應:「很難說它是不實廣告,除非你能證明那些錢不是他賺的,他拿不出相對應的購買紀錄,除非要證明到這樣。」
但若宣傳內容中聲稱「穩賺不賠」、「100%準確」將有很大機率違反不實廣告。然而現今在網上流竄的可疑廣告內容基本都會規避類似說法,導致要以公平法要求下架較為困難。
平台自律 優化偵測系統
當可疑廣告無法以《公平法》約束,平台方對於廣告內容的調控將扮演重要角色。然而當閱聽人在平台上因可疑廣告而不幸上當受騙,平台方是否應負廣告內容調控不當的責任?
律師黃馬煜表示,原則上在平台方無刻意為之的情況下,根據馬尼拉中介者原則,平台方免於承擔第三者(用戶或廣告主)內容的法律責任。
有關網路平台本身的自律,以知名平台YouTube為例,已制定具體影片內容的調控規範,創作者需要遵守社群規範,廣告主則在此基礎上,另有廣告政策限制。
社群規範
在google投放廣告之廣告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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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的廣告規定(包含廣告手法、內容等),共四大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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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放特定內容廣告之資格獲取方法(例如選舉、酒精等內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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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為自動化系統輔助人工審核,投放後靠閱聽人檢舉。
廣告政策
此外,在2021年Google 解密系列線上媒體聚會中,YouTube方報告,在台灣總計 100 個頻道、超過 5000 支運彩相關的廣告遭到移除。雖然許多垃圾內容和詐欺內容在上架前即被系統偵測、移除,惟不少觀眾仍受到廣告影響。對此類系統無法判定的內容,則需依靠觀眾檢舉,YouTube接到檢舉後將進行人工判定,並據此優化系統偵測能力。
儘管平台已有相應的對策,但面對「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」的詐騙手法,如此方式恐仍掛一漏萬、曠日廢時。賽事分析作為新興產業,管制及規模尚不成熟,導致許多不法之徒打著合法旗號,背地卻行詐騙之實,民眾需留意相關手法以及警方宣導,以免得不償失。